美国中西部两州推进核能立法
摘要
威斯康星州通过税收抵免法案支持核能发展,为核电站提供每兆瓦1万美元的税收优惠,并将核能列为仅次于能效和节能的第二优先能源选项。印第安纳州则通过简化审批流程促进核能,取消州级环境许可要求,将监管权集中于美国核管会。两州法案均反映了美国中西部地区对核能复兴的政策支持,旨在降低核能开发门槛并吸引相关投资。

过去一周,美国中西部两个州的核能立法取得进展。
在威斯康星州,一项为新建电站提供新税收抵免的法案通过了州众议院并提交参议院审议;而在印第安纳州,一项简化新建电站州级审批流程的法案通过了州参议院并提交众议院审议。
A.B. 472:在威斯康星州,第472号众议院法案由州众议员Shae Sortwell(共和党,第2选区)和州参议员Jesse James(共和党,第23选区)提出。该法案将为核能发电设立不可退还的所得税和特许经营税抵免。根据州众议院通过的法案文本,“抵免额等于申请人核能设施的额定装机容量(以兆瓦计)乘以适用的抵免系数。前10个纳税年度……适用的抵免系数为10,000美元。”
除了这项抵免外,该法案还“确立了一项州政策,即核能是仅次于能效和节能的第二优先选项,应在满足州能源需求时予以考虑”,其优先级高于可再生能源和化石燃料。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还将授权威斯康星州公共服务委员会批准任何拥有或运营能源需求至少75兆瓦设施的客户的电价。该电价旨在确保其他客户不会因服务这些大型客户(如数据中心)的需求而产生的相关成本而增加负担。
在通过众议院后,A.B. 472法案现在将提交州参议院审议,这是威斯康星州立法机构持续支持核能努力的一部分。这也紧随该州产业界的其他努力——例如EnergySolutions公司最近就关闭的Kewaunee核电站新建核能发电项目向美国核管会提交了意向通知。
S.B. 258:在印第安纳州,第258号参议院法案由参议员Eric Koch(共和党,第44选区)和Blake Doriot(共和党,第12选区)提出。威斯康星州的A.B. 27法案通过税收减免促进新的核能开发,而印第安纳州的法案则通过放松管制来促进开发。
目前,要建造或运营核设施,公司必须首先获得印第安纳州环境管理部的许可。该法案将废除公司为核项目获得IDEM许可的要求。
该法案还将取消IDEM专员就拟议核设施环境影响举行公开听证会的权力。
Koch向《芝加哥论坛报》解释说,美国核管会负责所有商业核电站的许可和监管,包括其辐射安全。法案通过后,印第安纳州“仍将保留对雨水许可、废水排放、空气以及不涉及辐射方面的固体和废物管理要求的监管权”。
《论坛报》还引用了IDEM副立法主任Alex Goodnight的话,他称待废除的条款“过时且不必要”。他补充说:“这些拟议的变更反映了现行法律,并在州和核管会之间建立了适当的分工。”
S.B. 258法案紧随印第安纳州近期的一些核能活动。也许最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年底,初创公司First American Nuclear Co.全力投入该州,宣布计划在印第安纳州设立总部、制造设施和一个小堆厂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