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核管会提前反应堆许可听证会时间
摘要
美国核管会宣布改革反应堆许可流程,将无异议强制性听证会时间从审查末期提前至申请受理后30天左右。此举旨在加强早期公众参与和信息交流,优化资源配置以加速安全审查,符合相关法案和行政令要求,但不影响异议听证程序。

美国核管会(NRC)周二宣布,作为核反应堆许可审查一部分的强制性听证会将在流程中提前举行。
一项规定要求,无异议听证会必须在申请受理后30天后的某个时间点举行。历史上,美国核管会通常在对建造许可证、早期厂址许可证以及建造和运营联合执照申请的审查接近尾声时才举行这些听证会。本周宣布的这一变更将使听证会提前,大约在申请受理后30天举行。
进一步背景:美国核管会官员认为,在许可流程初期举行这些听证会,将使其重新聚焦于公众参与和信息交流,而非当前模式下公众仅能审查已接近完成的技术工作。
《联邦公报》的通知中写道:“这一做法将更好地实现1957年原子能联合委员会对[原子能源委员会]程序研究中所确定的目标:让公众能在流程早期提供意见,而无需经历寻求异议听证会的繁冗程序。”“这一做法也将重新分配目前美国核管会工作人员和委员会在审查结束时为强制性听证会投入的大量资源,转而将这些资源集中用于及时完成全面的安全、安保和环境审查。”
据美国核管会官员称,这些变更符合《ADVANCE法案》及第14300号行政令的要求,旨在加速和现代化反应堆许可流程。
关于无异议听证会的规定可追溯至1950年代,当时商业核能和原子能源委员会尚处于起步阶段,社区/利益相关方参与渠道亦不如现在通畅。
多年来,美国核管会一直有意改革强制性听证流程。例如在2024年,时任美国核管会主席Christopher Hanson曾指示该机构的总法律顾问对此流程进行“重新审视”并找出提高效率的方法。
在本周的新闻稿中,美国核管会主席Ho Nieh补充道:“通过在审查流程早期举行[听证会],我们能让公众更清楚地了解许可决定,同时提高流程的有效性。”
补充细节:这些变更将授权美国核管会运营执行主任举行强制性听证会,该主任可进一步将此权力下放给相应的办公室主任。强制性听证会将采用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并尽可能在拟选址点附近举行,但一般不应在许可证持有者、申请者或承包商的设施内举行。
美国核管会表示,这些变更将立即适用于正在审查中的反应堆申请以及未来的反应堆申请。然而,它们不适用于异议听证会,即正式挑战许可申请的法律程序。
与此同时,另一项于四月生效的单独规则取消了《原子能法》未要求的某些听证会规定,并澄清了美国核管会法规中提及的听证会适用于异议听证会,而非无异议强制性听证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