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签署核能合作谅解备忘录,深化能源与太空合作
摘要
俄罗斯总统普京访华期间,中俄签署三份核能领域谅解备忘录,涵盖核能人力资源开发、核聚变科技合作及广泛科技合作。两国元首联合声明强调深化能源领域全面合作,包括田湾和徐大堡核电项目建设,并拓展核聚变、快堆、闭式燃料循环合作。双方还将在太空领域开展大型项目合作,如月球探测和深空探索。

在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访华期间,签署了三份与核能相关的双边谅解备忘录。
Rosatom的负责人阿列克谢·利哈切夫(左上图)与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的单忠德签署了一份关于和平利用核能人力资源开发的合作协议。该协议规定了“在核工业人员培训方面交流经验和最佳实践,并促进两国青年和女性行业社区之间的合作发展”。
利哈切夫与中国科学技术部部长阴和俊签署了关于核聚变科学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利哈切夫与中国科学院院长侯建国还单独签署了一份关于科学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合作领域包括核聚变以及核医学、加速器技术、新型光子和量子技术。
利哈切夫表示:“我们两国拥有悠久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历史,不仅涉及核电站建设,还包括未来技术开发。在科学技术基础领域,特别是受控热核聚变方面,长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表明我们承诺并肩前行,共同确保在这些领域的领导地位。”
两国元首联合声明
会谈结束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普京总统发表了联合声明,阐述了他们对“日益复杂”的全球局势的看法。
声明在提及能源时表示:“双方高度评价俄中能源合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同意继续加强能源领域全面伙伴关系,支持两国机构深化石油、天然气、煤炭、和平利用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包括‘绿色’证书)领域的互利合作,确保跨境能源基础设施运营安全和稳定,促进能源资源运输畅通,推动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进行更深入对话,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基于能源正义原则提升能源安全水平。
双方将继续实施田湾核电站和徐大堡核电站建设项目,确保按时完成施工和设施调试,并在此基础上深化和平利用核能合作,持续推进核聚变、快堆和闭式核燃料循环领域的合作,在核燃料循环初期阶段以总包协议形式开展合作,并基于互利共赢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共同建设新核电站。”
在涉及核能和核推进系统的太空领域:“双方同意继续实施符合俄中共同利益且纳入各自国家太空计划的大型太空项目,积极推进合作,系统性提升关键太空活动领域的互动水平,包括国际月球科研站、月球探测和深空探测。”
建设项目
2018年6月,俄罗斯和中国签署了在田湾核电站建造两台VVER-1200反应堆作为7号和8号机组的协议。7号机组建设于2021年5月开始,8号机组于2022年2月开始。这些机组计划分别于2026年和2027年投入商业运行。
双方还同意在辽宁省徐大堡(也称徐大铺)厂址再建造两台VVER-1200机组。这两台机组(3号和4号)的建设分别于2021年7月和2022年5月开始。机组的调试计划分别于2027年和2028年进行。
